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#20

ISB20.有人曾问

ISB20.有人曾问我是如何从一个哲学家变成一个神学家的;我回答说:“是按着渔夫被主变成门徒和使徒的方式;我从青年时代初期起,就是一个属灵的渔夫了。”听到这话,询问者就问什么是属灵的渔夫?我回答说:“在圣言的灵义中,渔夫表示一个探查并教导属世真理,后来又以理性的方式探查并教导属灵真理的人。”

他又问:“如何证明这一点?”我说,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来证明:

水必从海中绝尽,河也消没干涸。渔夫必哀号,凡向海中抛钩的必悲伤。(以赛亚书19:5, 8)

另一处:

必有渔夫从隐基底站在河水治愈的河边;他们都在那里撒网;他们的鱼各从其类,好像大海的鱼甚多。(以西结书47:9–10)

又一处:

耶和华说,看哪,我必打发许多渔夫,把以色列人打上来。(耶利米书16:16)

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拣选渔夫作门徒,并说:

来,跟从我!我要使你们作得人的渔夫。(马太福音4:18–19; 马可福音1:16–17)

彼得捕了许多鱼后,主对他说:

从今以后,你要得人了。(路加福音5:9–10)

然后,我又从启示录证明了渔夫这一含义的来源;即:“水”表示属世真理(50, 932节);“河”也是(409, 932节);“鱼”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真理的人(405节);因此,“渔夫”表示那些探查并教导真理的人。

听到这话,向我发问的人提高嗓门说:“现在我明白为何主呼召并拣选渔夫作祂的门徒了;因此,我不奇怪祂也拣选了你,因为如你所说,你从青年时代初期起就是一个属灵意义上的渔夫了,也就是说,是一个属世真理的探查者;现在你是一个属灵真理的探查者,因为这些真理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。” 他因是一个理性的人,对此又补充说:“唯独主知道谁适合接受并教导那些属于祂新教会的事物,无论是大主教当中的某一位,还是他们的仆人当中的某一位。此外,有哪个基督教神学家在就任神学家之前,不先在学校学习哲学?他还有什么其它源头获得聪明吗?”

最后他说:“既然你成为一名神学家,就请解释一下你的神学是什么?”我回答说:“它有两个原则:有一位神;有一个仁与信的结合。”对此,他回应说:“谁会否认这些原则呢?”我回答道:“当从内在检查时,会发现当今神学就否认这两个原则。”

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#1

ISB1.关于灵魂与

ISB1.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或一方进入另一方,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,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,它们都是假设。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,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,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。

第一种,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,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,因为表面上看,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;同样,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,并在那里产生观念;嗅觉、味觉和触觉也一样。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,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,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,并进入灵魂,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。

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,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,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。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,因而更纯粹,是在先和内在的;但身体是物质的,因而更粗糙,是在后和外在的;按照秩序,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,在先的流入在后的,内在流入外在,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,而不是反过来。因此,按照秩序,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,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;同样,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。

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,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;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、同时随着身体行动。然而,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,然后是同步的,连续运作是流注,同步运作是和谐;例如,当心智先思考,然后说话时,或当它先意愿,然后行动时;因此,确立同步之物,却排除连续之物,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。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,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,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,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,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。

揭秘启示录 #502

502.“这城按着灵

502.“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”表两种地狱之爱,也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,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,它们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,不拜主,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。“所多玛”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,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;“埃及”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,这一点稍后也会论及;正因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,所以“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”。这些爱之所以盛行于不承认一位神,不拜主,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当中,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,随着长大逐渐进入这两种爱,这些爱只能被神救主通过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被移除;除非靠近神救主,否则它们无法被祂移除;除非人被祂引领,否则无法给予遵行十诫的生活。诚然,它能被给予,但不是里面含有天堂、因而教会的任何事物的生活。遵行十诫的生活只由那为生命的所赐给。而主就是那生命(约翰福音1:1,4;5:26;6:33-35;11:25,26;14:6,19等)。
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,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是地狱众爱之首,因而教会中的众恶和由此而来的众虚假之首;这一事实如今无人知晓;这些爱的快乐胜过心灵一切愉悦的快乐,是它不为人知的原因,而事实上,按着灵意,它们就是“所多玛和埃及”。“所多玛”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,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:他们想对来到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;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降到他们身上(创世记19:1等)。“火”与“硫磺”普表示这爱及其欲望。当这类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的时候,我目睹了这些事物的发生,看到他们被投入地狱。这些爱及其邪恶就由“所多玛和蛾摩拉”来表示(以赛亚书1:10;3:8-9;13:19;耶利米书23:14;49:18;50:37,40; 耶利米哀歌4:6;以西结书16:46-50;阿摩司书4:11;西番雅书2:9-10;申命记29:23;32:32;马太福音10:14-15;11:23;马可福音6:11;路加福音10:10-12;17:28-29)。
这爱由“所多玛”来表示,这一点在世上尚不为人知;但将这一点牢记在心,当死后进入灵人界时想起它,你就会完全信服。不过,要知道,既有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,也有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;后一种爱是属天,而前一种爱是属地狱的。因此,当一种构成头时,另一种就构成脚,也就是说,当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构成头时,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,也就是通过主而服侍邻舍之爱一开始构成脚,后来则构成脚底,最终被踩在脚下。但当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,也就是属天之爱,如前所述,构成头时,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,也就是地狱之爱,如前所述,一开始构成脚,后来则构成脚底,最终被踩在脚下。然而,世人很难辨别这两种爱,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都差不多;不过,可以此来辨别它们:属天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,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;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,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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